时代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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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ECFA时代,两岸经贸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摘要: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与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步入正常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对台经济成效显著。在大陆经济带动下,台湾经济保持积极向好的发展趋势。新形势下两岸经济合作仍面临着诸多的机遇与挑战。抓住机遇,共同应对挑战已经成为当前两岸经济合作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ECFA;区域经济一体化;两岸经济合作;经济战略调整

2010年6月29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①在重庆举行的第五次两会(海协会与海基会)领导人会谈上签署。ECFA的签署将给两岸经济贸易带来诸多好处,将促进两岸GDP的增长,贸易的扩大和就业的增加等。ECFA的基础是世贸组织原则,包含了自由贸易协议的一般要素和内容,但又根据两岸的特殊经济社会现状,有明显的两岸特色。目前的框架协议涵盖了两岸经济合作的各个方面,其所确立的原则、规定,为今后两岸经贸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11年1月1日起,ECFA早期收获清单全面实施,并启动其他相关协议的协商,两岸经济合作正式进入入“ECFA时代”。

1 ECFA的签署为两岸经贸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CFA的签署开创了两岸经贸合作新时代,它将成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里程碑。ECFA是区域经济合作一体化在两岸经贸关系上的具体体现。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促使资源配置效益改善,产业结构升级,区域竞争实力扩张。因此,进入21世纪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迅猛,成为各类经济体应对全球化的重要手段。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到今天,实现区域合作一体化,拓展区域市场,成为突破两岸经济合作发展瓶颈的关键。

因此,ECFA的签署为两岸经贸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1 两岸经贸关系迈向正常化的进程,经贸合作愈趋紧密

ECFA的签署使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架构基本成形。两岸各项协商与交流合作循序进行、成效显著。自签署协议后,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坚持定期的制度性协商,并达成新的合作协议;“两岸经济文化合作论坛”和“海峡论坛”皆如期召开;两岸各项交流有序地推动并有所深入。2011年上半年,大陆赴台个人游以北京、上海及厦门三个城市为试点正式开放,7月29日又启动了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项目,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人数也明显增加,更把两岸民众的交流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经贸合作愈趋紧密。从两岸贸易的规模及两地市场的相互依存度看,台湾对大陆的贸易依存度已高达27.63%,出口依存度甚至超过40%。从台商对大陆投资来看,按照台湾“经济部”的统计,至2011年底台商对大陆的投资金额累计达949.3亿美元;台商对大陆经营活动的发展,逐步形成海峡两岸产业合作与新型的产业分工经营模式,构建出一个以台商为纽带的独特的区域经贸网络以及共同开发国际市场的循环体系,不仅成为带动台湾产品对大陆出口逐年提升的基础,也是保障台湾经济增长的关键。

此外,投资双向互动打开了新的局面。根据商务部统计,在吸收台资方面,2011年1至12月,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639个,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1.8亿美元。截至2011年12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5772个,实际利用台资542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在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4.6%。自2009年6月30日正式开放陆资赴台投资开始,至2011年12月底止,已有204家大陆公司经过核准赴台设立分公司,审核通过投资金额约55.3亿元(新台币)。尽管目前陆资入台投资仍在探路阶段,投资的金额还很有限,但其意义重大,为两岸经贸的正常化与跨域整合开创了新契机。

1.2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得到促进与发展,台湾经济从中得到实惠

ECFA的签署使台湾经济获得了实惠。众所周知,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超出预期,欧债危机仍在扩大,美国经济并未明显回暖,全球可能陷入长期经济衰退,对于外向型的台湾经济而言,如何抵御世界经济危机的威胁,是严峻的考验。台湾经济摆脱经济危机的影响,有赖于和大陆经贸的紧密合作。

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促进了台湾产品对大陆的出口,成效显著。根据ECFA早期收获计划,货物贸易部分大陆向台湾开放539项产品,包括农产品18项,台湾向大陆开放267项;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向台湾开放了银行、保险等11项服务业,台湾向大陆开放9项。根据大陆海关的统计数字,2011年1至11月,台湾方面早收清单内货品对大陆的出口额为182.7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2%,获减免关税逾1.14亿美元。根据台湾方面的统计,早收清单内台湾工业品对大陆的出口,抛光机床增长了5.47倍,塑料造粒机增长了3.67倍,乙烯脂共聚物增长了1.66倍,在享受早收优惠关税的台湾企业中,有超过一半的厂商是首次向大陆出口早收列表范围内的产品,这些受惠产业中,工业产品核发件数前五名产业分别为石化(12352件)、机械(9863件)、纺织(4433件)、运输工具(3744件)、金属(3365件);工业产品核发金额前五名产业分别为石化30.78亿美元(58.58%)、机械9.82亿美元(18.70%)、金属5.37亿美元(10.22%)、纺织2.69亿美元(5.12%)、电机1.24亿美元(2.35%)。尤其是农产品贸易更是获得了快速发展,据台湾农业主管部门统计,1-12月ECFA早收清单中台湾农产品外销大陆的出口量为20317吨,比上年同期的10828吨增长88%;出口值为1.256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的5532万美元大幅增长127%。

据商务部台港澳司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2011年大陆与台湾的贸易额为1600.3亿美元,同比上升10.1%。

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为351.1亿美元,同比上升18.3%;自台湾进口为1249.2亿美元,同比上升7.9%。

从单月看,2011年12月,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35亿美元,环比上升0.7%。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27.6亿美元,环比下降3.8%;自台湾进口107.3亿美元,环比上升1.7%。从商务部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台湾对大陆的出口处于贸易顺差地位。

可以看出,通过ECFA的制度安排,台湾经济正逐步融入中国大陆经济体系,两岸经贸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间竞争的实力得到增强。

2 两岸ECFA的签署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经济全球化已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将使企业生产的内部分工不断朝横向和纵向扩展为全球性分工,使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较佳的配置,增进资源的使用效益,进而促进全球经济的共同发展。但是经济全球化却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全球资源较佳配置、加速世界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全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带来了激烈的冲击,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风险,并对发展中国家的工业造成严厉的挑战。

面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国或地区纷纷采取政策加以应对,而其策略不外乎:一是促进产业升级,健全经济结构;二则是透过双边或多边协议推动区域经济整合,加速区域间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流动与融合,以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

目前以中国大陆为核心正积极推动或构想中的东亚区域合作组织,包括众所瞩目的中国大陆一东盟自由贸易区(10+1),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10+3),上海合作组织,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大陆→香港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东北亚经济圈等,此外,尚有图们江开发计划、澜沧江一湄公河经济合作等以资源共同开发为主的具体合作计划。这类区域经济合作涉及资源共同开发的具体合作计划,成为东亚经济合作的主要特点之一。由于台湾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因此,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必然会对未来台湾的经济发展造成深远的影响。

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趋势来看,台湾若被排除于这些自由贸易区以外,对台湾的经济影响将有:第一,台湾因非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将无法享有低关税的优惠,影响台湾对外贸易的拓展,并将产生贸易转移的后果。第二,台湾将无法参与自由贸易区内有关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合作的机会,将影响台湾产业的发展,尤其就自由贸易区,因日、韩在内,从产业结构和国际竞争力而言,对台湾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形成严重的威胁。第三,台资企业极可能转移投资,即转往大陆或东盟国家投资设厂生产,以规避关税,导致在台湾投资减少。

近十年来,东亚、东南亚的重要发展特征就是区域一体化。台湾在这一过程中是缺席的,逐渐在区域经济中被“边缘化”。长期如此,台湾的经济竞争力会受到削弱。当前,台湾方面迫切的要求改变这种孤立化的、边缘化的局面。从大陆来说,台湾经济的削弱,对于台湾不利,对于两岸关系也不利。大陆希望帮助台湾改变这种边缘化的局面,使得台湾经济能够往前走。通过ECFA这种方式来改善两岸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探寻合适的路径,让台湾加入东亚、东南亚经济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这对于台湾经济和两岸关系都非常重要。可以说,ECFA的签署对于两岸来说,是时代的要求,是历史的必然。

3 当前两岸经面贸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ECFA的签署对两岸经贸合作而言,在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

首先,大陆制定的“十二五规划” 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两岸经贸合作的重点与方向,也为两岸经贸合作做了政策保障。“十二五规划”有关两岸关系发展与两岸经济合作的内容阐明了,除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核心是ECFA)外,提出了“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一系列主要内容,涉及贸易、投资、产业合作、金融、货币、知识产权等,

台湾方面特别重视“十二五规划”及为台商所提供的“商机”以及两岸经济合作机会。台湾“经济部”已成立了“两岸产业布局策略小组”,并作为争取“十二五”商机的“策略小组”,而且台湾进一步提升该小组的层级,由“经济部”提升到“行政院政务委员会”负责,加快研究与推进两岸产业合作。其中产业合作是台湾最为关注的领域。目前台湾方面在原产业搭桥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12项两岸产业合作领域,包括互联网、LCD(液晶显示器)、LED、精密机械、风力发电、电动车、绿能建筑与节能产业、冷链物流、生技医药等,希望两岸加强合作。争取大陆“十二五规划”所创造的庞大商机与寻找两岸产业合作机会,将成为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重中之重。

另外,“十二五规划”专门提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并提出新的四大定位,将加快海西与台湾经济合作进程与实现新的合作模式的突破,海西对台经济合作将有不少新的亮点出现。

其次,ECFA的签署使台湾可以规避“最惠国待遇”机制

ECFA的签署,有利于规避WTO“最惠国待遇”的约束。由于两岸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各有其对金融服务业市场的开放承诺范围,其中大陆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设有适当的市场门槛的限制和业务经营的限制,如果按照WTO机制操作,大陆金融对台湾实行优惠的开放措施,则可能涉及WTO“最惠国待遇”机制,而通过“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或其后续协议的实施则可排除“最惠国待遇”机制的约束,实施只有一国之内才会有的单独优惠待遇。这些优惠范围很广,台湾企业可以进入大陆医疗、银行、保险、证券、会计等11个服务行业。这正是西方服务行业梦寐以求却得不到的。

据台湾媒体报道,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得到世界贸易组织秘书长拉米肯定评价。他说,ECFA是台湾达成整体贸易目标的重大作为,可改善两岸关系,确保岛内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整合参与世界经济,并可吸引岛外资本。拉米说,WTO规范允许会员之间建立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但这些区域协定不处理如农业补贴、反倾销等只能在WTO层次解决的问题。

第三、大陆经济战略的调整、企业的转型升级,为台资企业提供了契机

大陆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与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大陆台资企业面临的转型升级压力增大,再难以低廉成本与外销代工的发展模式生存,需要寻求新的突破与创新,而且已经在两岸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始迈入全面转型升级时期,积极调整投资与经营策略,积极加强研发与技术更新,积极开拓内需与内陆市场。在大陆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台商投资模式将更加多元化,台资、陆资与外资相互投资、相互持股及兼并步伐加快,独资形态的台资企业将越来越少,未来所谓的台资企业将成为一个“非典型台资企业”。台商在大陆的区域投资布局已出现新的重大调整与变化,在巩固沿海地区投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向内陆与中西部的投资布局,重庆、成都、湖北、湖南、河南、广西等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地区,而且继珠三角、长三角、海西、环渤海后,西三角(成都、重庆、西安)、中轴线(郑州、武汉、长沙)、北部湾等新的投资热点也在迅速兴起。

第四、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将逐步推进,但短期内仍难有大的突破

2009年7月,台湾方面开放大陆企业对台投资,揭开了海峡两岸双向直接投资的序幕,这是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性转折,意义重大。但目前大陆企业对台投资进展有限,两岸不对称的投资格局没有根本性改变。依台湾“投审会”统计,到2011年2月底,共批准120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只有1.39亿美元,规划全年吸引大陆企业投资目标为2亿美元。特别是2011年3月初台湾当局开放第二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产业清单后,制造业投资开放项目合计为89项,占整体制造业212项的42%;服务业开放项目合计为138项,也占服务业项目总数的42%;基础建设开放项目合计20项,占项目总数的24%。但大陆企业对第二批开放项目提出申请寥寥无几。大陆企业对台投资进展有限的原因在于:一是台湾方面的政策限制仍多,继续实行“正面表列”,无法与其他外资相比,受到歧视性待遇。二是台湾产业经济发展环境不佳。生产成本高,尤其是重化工业在环保压力下难有发展空间。三是台湾市场规模有限,不为大陆大企业看好。四是岛内政治复杂,政权轮替的可能性很大,增加了投资的长期政治风险。在这种背景下,未来大陆企业尽管还会继续进入台湾投资,投资领域仍以服务或第三产业为主,农业领域仍不得进入,制造业领域的生产性投资难有大的增加,预计短期内大陆企业对台投资不会有大的突破与发展。

第五、海峡两岸金融合作逐步成为新亮点

长期滞后的海峡两岸金融领域的合作将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与ECFA下将不断获得新的突破与发展。海峡两岸货币清算与交易将有重大突破。两岸货币兑换、流通、交易、清算与未来两岸贸易的人民结算等问题日益突破,迫切需要两岸加快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建立机制。其中,“推动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已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两岸有关部门就海峡两岸货币清算问题展开接触与协商,预计会在短期内达成协议,将开创两岸金融合作的新局面。因此,加快两岸经济融合,利用两岸的各自优势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通过制度创新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为新技术革命储备新技术产业化能力,力争在新的技术革命周期中赶上发达国家,是两岸的必然选择。ECFA的签署,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后ECFA时代,两岸经贸合作尚且刚刚起步,合作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应避免因为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影响两岸的经贸合作,岛内的一些不同声音往往会误导民众,扰乱ECFA的实施。我们看到,协议的几个鲜明特点,即一是双方着眼于两岸全局利益,做到了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务实协商、合理安排;二是双方着眼于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彼此关切,结合两岸产业互补性,达成了一个规模大、覆盖面广的早期收获计划,两岸民众得以尽早享受贸易自由化的利益;三是大陆方面充分理解台湾经济和社会的现状,着眼两岸经济长远发展,未涉及台湾弱势产业、农产品开放和大陆劳务人员输台等问题,体现了大陆方面最大的诚意和善意。

随着ECFA的逐步落实,两岸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将会得到进一步推进,从而使两岸间的交易成本降低、产业分工细化、各自的比较优势发挥充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得到巨大的提升。以ECFA签署为标志的两岸经济合作,不仅能够在贸易和分工中使双方获益,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推动产业升级、占据产业高端并在两岸中获得较长的产品价值链条。基于优势互补的两岸合作对未来两岸在世界经济新发展阶段中占据主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作者工作单位:辽宁大连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注释:

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称为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或称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定。2010年1月26日,ECFA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2010年6月29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签订合作协议。2010年8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参考文献:

[1]《综合竞争力》2011年01:单玉丽:《台湾的大陆政策与后ECFA时代推动两岸经贸合作之策略》

[2]《中华工商时报》2010年7月9日:李富永:《后ECFA时代,两岸经贸制度化》

[3]《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11年10 月:陈丰:后ECFA时代两岸金融合作展望研究》

[4]《理论月刊》2012年06期:孙东方:后ECFA时代两岸经济合作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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